考试成绩确定
考生考试成绩由综合考试及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。两部分成绩均以原始分计入录取总分。
七、 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
1、学院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,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2、依据考生总成绩按专业、科类分别进行排序,由高到低择优录取。第一志愿未完成计划的专业,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;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,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。
3、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,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。
4、公示拟录取名单: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,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、批准后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5日。公示无异议的考生,我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于规定时间上报并办理录取手续。
5、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,公布正式录取名单,适时寄发录取通知书。
6、按照省教育厅规定,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,一律不再参加山东省2017年春季、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。
八、新生报到和审查
(一)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高考的考生统一时间入学,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,在指定时间内到我院办理报到手续,逾期不报到者,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。
(二)新生入学后,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政治、文化、健康等方面的复查。
(三)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,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,取消其入学资格,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。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,按《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处理。
九、学生待遇
我院录取的单独招生学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新生,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,学业期满,成绩合格,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大专毕业证书。
十一、联系方式
通信地址:烟台市高新区海兴路(原金海路)1001号
邮编:264670
联系电话:0535-6925032(兼传真)
联系人:张老师 孙老师
学院网址: http://www.sdbi.com.cn